审计处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时间:2016-09-08 点击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和财经法规,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审计报告和总结,检查、督促审
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
三、对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学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五、对学校科研经费、学位点建设、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管理和报废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
八、对学校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进行审核和评价。
九、根据需要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十、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十一、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依法做好社会审计委托工作。
十二、协调召开学校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并向会议报告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十四、负责审计资料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